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以来,蒙医药循着规划清晰的发展蓝图,迎来向往已久的春天——
翻开少数民族医药这本典籍,蒙医药是极其重要的一章,它的文字可考历史可以追溯到2700年前,在蒙古族繁衍生息的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。蒙医药是中国文化的绚烂瑰宝,也是少数民族医药万花丛中的一朵亮眼之花。
2017年,中医药法落地,国家采取措施,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、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,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,促进和规范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。蒙医药事业发展步入快车道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蒙医药。站在新的起点,蒙医药从草原走向了世界。
强法治
制定蒙医药航行指南
茫茫辽阔的内蒙大草原,哺育了马背上的蒙古民族,自古以来,他们就驰骋在广阔的天地,过着逐水草而居,游牧和狩猎的生活。连年累月地同寒冷、潮湿作斗,战伤、摔伤是经常发生的事情。
正因这样,他们逐渐积累了调理寒热、治疗疾病的经验,如用酸马奶、羊肉汤等滋补和强壮身体,增强抗病能力;对骨折、脱位进行手法整复;以“以震治震”的原理治疗脑震荡等等。这便是早期蒙医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蒙医后又吸收了藏医、中医和古代印度医学的基础理论和医疗经验,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医学理论体系。
蒙医药事业的发展,在2001年迎来质的飞跃。这一年,《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》正式颁布,这部以法律形式承认蒙医事业发展的条例,迅速为蒙医事业注入强大而新鲜的活力剂。为了适应蒙医药和中医药的快速发展,2010年自治区对条例进行了修改,《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》出台,将蒙药纳入法制的范畴,蒙医蒙药实现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。
随着中医药法实施,中医药事业发展东风正起,内蒙古自治区紧锣密鼓,加紧落实少数民族医药政策。
2018年,《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(2017—2025年)》出台,明确了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蒙医药的服务需求为出发点,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落脚点,以保持和发扬蒙医药特色优势、大力推动蒙医药继承与创新为着力点,实现蒙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工作思路;确立了壮大蒙医药医疗、预防、养生、保健、教育、科研、文化、养老、旅游等服务体系,加强特色优势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、大力提升蒙医药服务能力,不断传承创新推进蒙医药规范化、标准化、国际化发展为主要目标,实施振兴蒙医药事业发展“10大行动,20项工程”。
2019年,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又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了《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》修正建议。
蒙医药事业发展的脚步,正由一个又一个接连出台的法律文件巧妙连接,应运而成,引导蒙医药发展走向新世界。
强标准
助力蒙医药瑰宝走出草原
标准体系建设铺就中医药走向世界之路,也是少数民族医药打开世界之门的钥匙。中医药法中提出要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,推动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。
“近年来,各级监管部门的政策支持为蒙医药腾飞创造了优越的条件,但在蒙医药高速发展之际,蒙医药发展面临的挑战也随之而来。”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蒙医传承的独特性使其无法“遍地开花”。
因此,蒙医药标准化是蒙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前提和重要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