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:实施“蒙医药振兴计划”

时间:2020-07-01

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“2020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”中提出将实施“蒙医药振兴计划”,持续发展蒙医药产业。据悉,该计划目前处在启动实施阶段。

“蒙医药振兴计划”全称“内蒙古自治区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(2017—2025年)”,计划共分启动实施阶段(2017年至2022年)、评估完善阶段(2023年)、巩固提高阶段(2024年至2025年)3个阶段。计划启动蒙医药管理机制完善行动、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、蒙医药临床优势培育行动、蒙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等十大行动,实施30项工程。

十大行动包括:

一、蒙医药管理机制完善行动。

二、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。

三、蒙医药临床优势培育行动。

四、蒙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行动。

五、蒙医药文化传承推进行动。

六、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行动。

七、蒙医药科学研究创新行动。

八、蒙医药标准体系完善行动。

九、蒙药可持续发展行动。

十、蒙医药宣传及对外交流拓展行动。

《计划》提出,内蒙古将加强蒙医药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,健全自治区、盟市、旗县(市、区)三级管理体系,盟市级蒙医医院须达到三级甲等、旗县级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。同时,加强旗县级蒙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“蒙医馆”建设,推进县乡村一体化蒙医药管理服务模式。